文学作品独家出版协议
甲方: (著作权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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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 (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使作者与读者能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促使更优秀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全部权利独家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简繁体版数字出版、简繁体版图书出版、作品改编等)。
第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完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传及相关主角人物的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 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的作品,不侵害乙方或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 泄露国家机密;
6)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