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合同编号: )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监管人(丙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房地产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买卖的房地产坐落于上海市 ,房地产权证书编号:,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第二条甲方已经以该房地产向(银行)和(或)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的价款中,向 (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申请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第三条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管:
(一)甲、乙双方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及房价款支付;
(二)甲、乙双方因房地产买卖、抵押应当交纳的有关税、费;
(三)乙方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
(四)甲方申请注销该房地产已设定的抵押权;
(五)甲方提前归还商业性贷款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授权丙方监管的价款为人民币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其中:甲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元, (大写);乙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