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__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委托咨询方名称,以下简称为委托方)为一方,××国际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者)为另一方,于19__年__月__日在中国××签订。 鉴于委托方意图从咨询者处得到完成××项目的咨询服务,且咨询者已向雇主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双方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委托方”指×××(委托方名称); b)“咨询者”指×××(咨询者名称); c)“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e)“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f)“服务”指咨询者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g)“分包咨询者”指按合同条款规定分包部分服务的实体。 2.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使用语言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 本合同以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但有关本合同的含义及解释以英语合同为准。 3.执行合同的地址 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通知的发出 任何通知都应以英语书写。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按对方随时用书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没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变通知,则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地址、电传号、传真号和电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者的地址、电传号、传真号和电报地址) 任何由专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邮寄、电传、传真、电报的通知都视为寄到。 5.税收 咨询者及其人员应自己交纳公司及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