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国际货运业务中,运单即是运输合同,运单的签发则是运输合同成立的体现。《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 中对运单所下的定义是:运单是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和交货凭证。第一条:运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运单的签发日期和地点;二、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三、承运人的名称和地址;四、货物接管地点、日期以及指定的交货地点;五、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六、货物品名和包装方法,如危险货物,应说明其基本性质七、物件件数、特征标志和号码;八、货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量化指标;九、与运输有关的费用(费、附加费、关税和从签订合同到交货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十、办理海关和其它手续所必须的托运人的通知十一、是否允许转运的说明十二、发货人负责支付的费用;十三、货物价值;十四、发货人关于货物保险给予承运人的指示;十五、交付承运人的单据清单;十六、运输起止期限等。第二条:发货人应对上述事项的准确性负责。原则上运单须经承托双方正式签字方能生效,但深港两地出入境运输承托运方大部分都具有长期合作关系,早已对运输过程